济南调整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一级住宅基准地价上调36.6%

2014-08-29 13:25: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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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王彬)市政府近日下发通知提出,将调整我市城区及市区部分建制镇(街道)驻地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此次城区基准地价调整范围

  东至

  东巨野河、历城区与章丘市行政界

  南至狼猫山水库,向西沿绕城高速公路南环线至港沟立交,沿南部山体至规划中的二环东路延长线,沿南绕城高速公路向西与城市规划线相交,到达规划中的二王寨区域立交桥,沿城市规划线至长清区南部

  西至长清区文昌街道叶庄村至玉清湖水库东

  北至黄河大堤南岸,沿绕城高速公路北环线北侧、济青高速公路向东北延伸至济南遥墙机场此外,市区12个建制镇(街道)驻地基准地价一并进行调整:天桥区大桥镇、桑梓店镇;历城区仲宫镇、西营镇、柳埠镇;长清区归德镇、万德镇、五峰山街道、张夏镇、马山镇、孝里镇、双泉镇。

  此次调整过后,商业用地分为9个级别,住宅用地与工业用地均分为8个级别,一级用地价格最高,其余等级依次递减。一、二、三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分别调整为每平方米8028元、6198元和4618元。一、二、三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分别为每平方米5608元、4046元和3252元。一、二、三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分别为每平方米2055元、1567元和1142元。与2011年的价格相比,一级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上调29.7%,一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上调36.6%,一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上调8.2%。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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