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特殊教育生均经费明年提高至6000元

2014-08-28 08:37: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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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6日讯(记者 陈加宝 通讯员 严文达 章亚斌)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8部门推出的《山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确定到2016年,全省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其中,2015年将我省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6000元。国务院年初确定2016年前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每年6000元,这标志着我省将提前一年达到国家要求。

  根据《计划》,山东将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市、县(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将不能到校就读的、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的、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我省将筹建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对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给予加分投档照顾。到2015年,依托现有资源在全省建设30个“康教结合”实验学校。

  同时,积极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5年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下一步全省将加大对薄弱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的支持力度,到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我省颁布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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