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最严食品安全意见出台,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中国菏泽网消息 (牡丹晚报记者 建国 见习记者 孟 欣) 8月15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出台。我市将坚持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将食品安全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发展“三品一标”品牌
今后,我市将强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活动的规范指导,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力争到2016年,全市“三品一标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发展到300个,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到420万亩,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0%以上,规模养殖场获得无公害认证的比例提高到70%。
对临近保质期食品
经营者须提示消费者
食品经营者须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有关部门将严厉查处涂改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集贸市场非法添加、销售无标签、过期食品的打击力度。强化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实现大型超市、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大宗食品监督抽检全覆盖。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签标识制度,实现可追溯。
农村超50人聚餐须报告
学校食堂安全校长负责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防控农村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大政府对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推进“阳光食堂”创建,整顿规范小餐桌,确保学生饮食安全。编制实施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严厉打击废弃油脂食用化加工行为。
坚决查处“黑作坊”
监管人员违规将受严处
我市还将排查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查处食品非法添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依法从严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移送标准,实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案件查处监督,对案情特别重大和跨县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依法查处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