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物业收费新规将出台 最高基准价2.15元/月
胶东在线网8月18日讯(记者 李婷婷)随着近几年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举报逐年上升,社会各界对出台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两年前就起草了《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收费标准,经过一年多的论证和调研,市物价局和市住建局进行了全面吸纳,形成“拟定征求意见稿”,今再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连续4年物业收费举报位居第一
我市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收费标准距今已10年,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致使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不断增加。
纠纷主要集中在对空置房屋该不该收取物业服务费,该收多少;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该不该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收取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应归谁所有等问题。
以上问题,在省出台的新办法中虽有原则性的规定,但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急需出台一个“实施办法”加以明确和规范。据价格举报部门统计,自2010年以来,涉及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举报逐年上升,已连续4年位居各类价格举报第一位。
周边城市相继出台物业收费标准
2011年11月,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为各地出台新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提供了政策依据。
在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的全省贯彻《办法》座谈会上,要求各市地在2年内出台当地的《实施办法》和相关的收费标准。之后,济南、青岛、淄博、潍坊、临沂、日照等城市相继出台了当地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与之相配套的相关收费标准。
目前,威海、东营、济宁、德州、聊城、泰安、莱芜等城市,都在加速研究出台当地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收费标准,所以我市急需加快出台新的物业收费政策规定的步伐。
拟定新规调研2年多今再次征求社会意见
2013年初,市物价局会同市住建局,先后2次通过市物价局网站和烟台各大媒体,全文刊登了我市“实施办法”和相关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召开了3次物业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通过各种方式、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共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150多条。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在经过一年多的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吸纳,对征求意见稿和收费标准认真斟酌、反复修改,形成了“拟定征求意见稿”。
现通过烟台市物价局网站和烟台各大媒体,再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民如有意见,可以拨打征求意见热线电话6281073(收费管理科)或通过Email:ytwjjztz@163.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