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探索建立重大项目网络舆情评估机制

2014-08-12 09:45:00 来源:滨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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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传媒网-滨州日报讯  近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滨州市重大项目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探索建立重大项目网络舆情评估机制,注重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开展舆情评估,深入了解民意,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为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保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办法规定,按照实事求是、党委领导、尊重民意、遵循规律、预防为主、重在化解的原则,对全市范围内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措施,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各级党委政府行为,重大的行政区划调整、城镇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项目,围绕其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要素,在项目可行性、民意认可度、媒体关注度等方面,预判项目可能引发的公众舆论压力,进而落实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

  按照《办法》,滨州市将设立“滨州市网络舆情咨询委员会”,聘请舆情评估专家担任委员,具体负责舆情评估的具体事宜。按照属地(部门)管理原则,凡属评估范围内的项目,项目实施责任部门搜集好评估所需材料,向市网络舆情咨询委员会提交评估申请,咨询委员会协助项目责任部门组织行业专家采取走访群众、媒体预测、专家论证等形式,广泛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涉事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向项目责任部门反馈。

  市委、市政府将根据评估报告,对重大项目作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决定。对已批准实施或部分实施,且存在较大网络舆情风险的重大项目,由网络舆情咨询委员会提出评估建议,项目责任部门制订网络舆情引导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出对策并积极整改;申报评估责任主体及时报送项目推进情况,网络舆情咨询委员会坚持动态跟踪,密切监控其运行情况,发现舆情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协助项目责任部门制订应急预案,各部门密切配合,对舆情进行科学合理、及时有效的处置。

  滨州市将建立健全“明确责任、考核问责、责任追究”制度,对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实行项目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定期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制度,将重大项目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市直部门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加强对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机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对严重违反重大项目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办法规定的,由市委、市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记者 管林忠 通讯员 王栋 报道)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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