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下月实施 奖金增至50万

2014-08-12 08:42:00 来源:东方圣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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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圣城网讯 (记者 相启申)一年一度的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是济宁市科技界的“奥斯卡”,今年的市科学技术奖将花落谁家?申报程序、奖金等方面有哪些变化?昨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新版《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公布,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比于2007版的奖励办法,新版办法提高了奖金额度,同时增设市科学技术合作奖和市技术发明奖。

  精简科技进步奖数量

  “2014年科学技术进步奖坚持提升质量、减少数量、优化结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昨日,济宁市科技成果科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的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在我市实施转化且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形成标准的科研成果;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科技人才。

  记者仔细对比了2007版和新版办法发现,今年新修订的办法精简了科技进步奖数量,增设市科学技术合作奖和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奖由市政府设立,每年度评审一次,市科学技术奖分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合作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以后每年授奖项目总数仍控制在100项以内,降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所占比重,同时减少合并奖项。

  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和市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2名,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空缺,市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与本市开展国内外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每年奖励数额不超过5个;市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每年奖励项数不超过10项。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30%。

  市科学技术奖奖金大幅提高

  根据新修订的办法,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合作奖报请市长签署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和获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的首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授予市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与2007版办法相比,市科学技术奖的奖金大幅提高,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奖金每人由原来的20万元增至50万元;市科学技术合作奖奖金每项10万元;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每项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市科学技术奖奖励经费从市级科技经费中列支。

  强化对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

  新版办法将加强对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成果产出、转化及应用的奖励扶持,鼓励原始创新和重大发明制造,合理确定各领域奖励数量,加大对关键共性技术、应用技术研究和科技惠民成果奖励力度。另外,把创新团队建设和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作为奖励评价的标准,强化对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确保有一定比例的奖项授予中青年科技人才主持完成的成果。

  在申报程序方面拓宽和规范了推荐渠道,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可直接申报市科学技术奖,试行同行专家提名推荐方式,提名推荐需有两名以上具备资格同行专家联署提出。取消了推荐限额,市科学技术奖实行不限额推荐,鼓励各推荐单位推荐优秀科技成果。

  新旧版本对比

  奖项:

  2007版: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2014版: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合作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奖金:

  2007版: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奖金为每人20万元人民币。市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人民币。

  2014版: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奖金每人50万元;市科学技术合作奖奖金每项10万元;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每项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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