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广饶县采油区地质环境调查与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4-08-11 11:21:00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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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广饶县采油区地质环境调查与治理项目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广饶县 

  代理机构名称: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广饶县地质环境调查与治理项目,包括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钻探、岩矿测试、土壤污染治理、报告编写出版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预算资金约205万元,共两个标段。 

  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一)第一标段:广饶县陈官乡采油区地质环境调查与治理;本标段预算资金约为:105万元。(二)第二标段:广饶县滨海新区卤水开采区地质环境调查与恢复治理;本标段预算资金约为: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业绩,最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资格。 

  三、文件发售或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饶县月河路303号(党校金正宾馆4楼) 

  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 13181983881  0546-6065026 

  监督单位: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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