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首次对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2014-08-11 08:26:00 来源:日照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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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牟艳霞)日前,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我市将首次对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将惠及我市1952名残疾人。

  凡具有我市常住户籍,年龄在16—59周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的一级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均可申请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监护人需先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村(居)民委员会初审、乡镇(街道)残联审核,再由各区县残联审核确认,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据悉,护理补贴与已享有的低保、城乡医疗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只能叠加,不能相互冲抵;已享受机构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在发放护理补贴时按就高不就低标准执行,原则上不重复享受。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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