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将每年安排8000万元资金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2014-07-21 12:41:00 来源:威海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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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日前出台《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工作推进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至2018年,我市将每年安排8000万元作为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意见》从鼓励扶持各类群体自主创业、统筹推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等两大方面,明确了通过创业就业工作推进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发展的“路线图”。

  在鼓励扶持各类群体自主创业方面,《意见》提出,2014年至2018年,全市每年安排8000万元作为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促进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建设等。

  从今年起,我市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对达到市级标准的创业型街道(镇)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创业型社区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凡在我市次中心城市、六大重点区域、10个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等区域办理落户手续、首次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的农民,每年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连续补贴3年。

  同时,依托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创业者提供从项目推介到成功创业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并落实房租和水电费减免等扶持政策。今年年底前,各区市至少建成1处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并对经认定达到市级标准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统筹推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方面,从今年起,凡在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镇注册的各类企业吸纳我市农村新增劳动力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按照吸纳人数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岗位补贴。同时,从今年起,提高农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年补贴标准,对不足200户、200户以上不足400户、400户以上村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每年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1500元的补贴。

  此外,依托街道(镇)和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2公里为半径、半小时为时限,打造“威海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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