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政府出台《意见》加快推进示范镇建设

2014-07-07 10:01:00 来源:德州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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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新闻网讯 (记者 韩超)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省级和市级示范镇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示范镇建设推进内容,包括完善规划编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服务、推进经济快速发展、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等5个方面。 《意见》指出,到2015年,每个示范镇的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每年依法依规新增建成区0.3平方公里以上、新增镇区人口0.3万人以上。

  目前,我市有13个省级示范镇、7个市级示范镇。《意见》规定,市级财政每年拿出8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示范镇发展。在编制完成示范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抓好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实现规划建成区详细规划全覆盖。进一步放开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促进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行业建设运营,着力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推进示范镇建成区绿化建设,建成区绿地率应达2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平方米以上,应建有1处以上绿地公园,建有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垃圾转运站或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在镇域内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方式,村居垃圾收集覆盖率要达100%。

  《意见》提出,我市工作目标是培育出一批布局合理、经济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小城镇,争取3至5个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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