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新认定国家级孵化器可获200万元扶持金

2014-06-23 15:11:00 来源:威海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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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李伟)文登区《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政策》近日出台。按照该政策,文登设立了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科技专项资金,从孵化器建设补助、平台仪器设备资助等多个方面进行扶持。其中,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可获200万扶持金。

  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面,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通过认定的威海市级以上孵化器,参照文登同类物业费用的平均水平,按实际入孵企业房屋、场地租金的一半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从通过认定之年开始,连续补贴5年,公共服务场地建设及公用服务设施投入,按投入经费的2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建设的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按不高于建设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区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扶持。

  对于企业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的,将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优先支持在孵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并按规定安排相关配套经费。在孵企业3年内研发或引进的主营产品和主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拥有发明专利权的,奖励5万至10万元。自带高新技术项目到孵化器创业的,根据该项目的科技含量、产品附加值、市场前景和知识产权状况,经评审给予最高50万元的科技开发启动资金。在孵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3年孵化期内全额奖励给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过程中,文登区收费部分均按照最低标准征收。

  企业孵化完成后,文登区将大力扶持在文登注册并纳税的毕业企业发展壮大,优先安排毕业企业建设用地指标,在办理土地征用、规划建设等手续过程中,收费部分予以减免,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缴纳的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按2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毕业一年内,属于高新技术项目且生产性设备(含科研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的,给予设备投资额5%的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且生产性设备(含科研设备)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设备投资额5%的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与国外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给予国家级和省级立项的合作项目配套5%到10%的科技经费补助。

  文登区还将建立孵化企业反哺机制,毕业企业在孵期间或毕业一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每认定一家,给予孵化器一次性10万元奖励。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按企业缴纳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20%奖励给孵化器。企业在孵期间3年内销售收入累计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自毕业起3年内营业收入累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孵化器一次性5万元奖励;毕业企业7年内成功上市的,给予孵化器一次性5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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