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出台 会议费最高标准每人每天450元

2014-06-16 10:17:00 来源:德州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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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出台《德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从会议级别、会期、参会人数、费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中,市直机关会议级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最高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450元;会议住宿用房应以标准间为主,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

  严控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行会议

  据了解,市直机关会议按程序需要进行审批。以市委名义召开的一、二类会议,需经市委常委会议或市委书记批准。市人代会、市政协全委会及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规定召开,需报市委审批。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一、二类会议,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批准。

  严格控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行的会议,各单位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一、二类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向会议审批机关提交书面请示报告,说明开会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数、所需经费等。各单位应当大力压缩会议会期,一类会议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类会议不超过2天;三类会议不超过1天。

  控制会议规模,压缩参会人员

  各类会议除特殊情况外,不开到乡镇(街道)一级。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2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不能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各单位应到定点饭店召开会议。参会人员以我市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德州以外召开;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各单位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会议费用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包括住宿、伙食以及其他费用,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一类会议最高每人每天45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400元,三类会议每人每天350元。

  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算,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

  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会议住宿用房标准,以标准间为主;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要严格控制菜品种类和数量,不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根据要求,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费用。

    记者 靳冬群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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