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出台
胶东在线网4月12日讯 为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分别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发〔2013〕3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号),结合烟台实际制定的《烟台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公布。
整体工作任务目标是优化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建立起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4年全面完成整合工作,2015年基本实现市级统筹。计划在6月底前,完成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改造升级。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各县市区职能、机构、人员、基金整合后,可暂维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双轨运行、政策不变。2014年8月底前,市里制定出台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保2014年9月起按统一政策组织居民参保。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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