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10万优抚对象将享住房优待
我市10万优抚对象将享住房优待
优先配租廉租房,优先配售经适房,优先办理房贷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亚伟) 记者昨日从菏泽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年内我市将制定出台《菏泽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暂行办法》,全市10万余名优抚对象将受益。
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王文治介绍,根据《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暂行办法》规定,享受住房优待的人群为:在省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烈士子女。“据统计,我市有10万优抚对象将享受住房优待。”王文治说。
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政策包括: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家庭,优先实物配租;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优抚对象家庭,优先发放租赁补贴资金;符合经济适用房供应条件的优抚对象家庭,优先选房,优先配售;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优抚对象家庭,优先纳入保障范围;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者严重损坏需要重新建设或者修缮的优抚对象家庭,优先纳入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范围;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本人自愿入住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当地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优先接收;残疾军人同等残疾程度下优先享受当地社会残疾人相应的住房优待优惠政策。
同时,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购房贷款,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同期利率优惠;办理住房产权登记时,房屋登记费减半收取;办理土地证件时,免收登记费;自建住房免收省及省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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