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接待外宾立规矩 宴请不超两次 不上高档酒菜

2014-03-04 15: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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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4日讯 日前山东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省直单位接待外宾费用管理。其中,明确规定了接待外宾的开支范围以及标准,宴请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

  据了解,《办法》要求,外宾接待经费原则上不得列支外宾来华国际旅费; 住宿应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外宾日常伙食招待应注意节俭,严格根据伙食费标准选择菜品,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宴请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

  副部长级及以上外宾可提供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和火车软席,其他人员可提供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火车软席。对外赠礼应尽量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外宾在我省期间的医药、邮电通讯、洗衣、理发等费用,除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均由外宾自理。

  此外,省直单位应加强预算管理,控制预算规模,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外宾接待;应从严从紧控制外宾接待经费,严格执行接待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不得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和企业等摊派、转嫁费用。同时《办法》还要求加强陪同人员及经费管理,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外宾接待原则上由邀请单位负担经费。(山东商报记者李人杰)

责任编辑:苏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