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出台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8条意见

2014-02-26 08:46:00 来源:威海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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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市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包括严格按规定进场公开交易、规范招标公告发布等8条具体意见,以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意见》指出,要严格按规定进场公开交易。凡政府投(融)资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必须全部进入工程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意见》规范招标公告发布,确保招标信息最大范围的公开。招标公告必须同时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站”及“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达到法定规模标准的项目招标信息还必须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招标信息最大范围地公开。

  对于规范投标人资格要求方面,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设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得随意提高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要明确规定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在加强对投标企业保证金管理方面,《意见》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及返还时间,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其投标应当被拒绝。

  在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方面,《意见》要求,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全部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取消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此外,《意见》还对规范评标专家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和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等方面作出要求。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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