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新政促就业 扶持资金额度为全省最高
青岛日报讯 设立10亿元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扩大到10亿元;启动创业型街道(镇)、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昨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新政策。据了解,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和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双10亿”标准为全省最高额度,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也位居前列。
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014年,市政府安排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10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基地、创业型街道 (镇)和创业型社区建设等。
目前,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为2.87亿元。《意见》规定,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扩大到10亿元。到2014年底前,市本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增加到8亿元,各区市担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2000万元,扩大后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规模为10.2亿元。
《意见》对全市创业工作提出目标:2014年至 2018年,全市创业成功率年均增长5%以上;年培训城乡劳动者8万人,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到85%;每年城乡新增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以内。到2018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使城乡创业者在创业初始期、创业成长期和创业成熟期不同阶段,都可享受到资金、场地、培训等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青岛市的创业工作走在全省和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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