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

2014-02-11 10:18:00 来源:临沂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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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0日讯 (记者朱鹏 通讯员 乔淑琴)为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新要求,构建“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格局,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通知》,对现有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涉及市区道路、桥梁、防洪排涝设施、照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水面景观、道路人行道停车和停车场管理等方面。

  《通知》明确了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调整的基本原则:市、区分级负责;跨区重要主干路、环路、快速路、城市重要出入口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由市级负责建设、管理;北城新区市政设施由市级负责建设、管理;城市重要河道由市级负责整治、管理。跨区道路建设、重要河道整治涉及的房屋土地征收工作根据行政区划由各区负责。

  根据《通知》要求,市级具体负责祊河路等14条跨区重要主干路、温泉路(沃尔沃路)等9条快速路、京沪高速公路2个重要出入口连接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北城新区北至长春路(包括长春路)、东至沂河西岸(包括沂河西岸)、南至祊河路(包括祊河路)、西至祊河东岸(包括祊河东岸)范围内全部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兰山区主城区内的排水设施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的维护管理等;沂河(长春路—南外环)、祊河(长春路—入沂河口)、涑河(临西十三路—入沂河口)、青龙河(涑河南岸—武河湿地)、柳青河(长春路—入沂河口)、陷泥河(涑河南岸—武河湿地)、南涑河(涑河南岸—南外环)、李公河(长春路—入沂河口)等城市重要河道的整治、管理。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区”行政区划内基础设施除纳入市级建设、管理的部分外,由各区负责建设、管理。

  体制调整方面,市级住建、城管、园林等部门对城区主要道路、大型桥梁、道路照明、园林绿地、河道闸坝各司其职。例如,滨河景区内的有关道路、桥梁、排水、道路照明设施由市住建委负责维护管理;沂河、祊河、涑河、青龙河、陷泥河、柳青河河道景观照明及凤凰广场、沂蒙精神广场景观照明,滨河东路、滨河西路、祊河路、涑河北街、涑河南街、柳青河两岸道路、陷泥河两岸道路环境卫生则由市园林局负责维护管理。“五区”行政区划内的道路人行道停车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由市城管局委托市公安局行使;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行政管理由市公安局负责。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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