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本报讯(通讯员 郑伟刚 张玉泉)近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九项工作重点,建立了规划主导、示范带动、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动“生态日照”建设。
据悉,九项重点工作分别是推进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系统和供热计量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深度应用,发展绿色建材,深化建筑节水,推动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及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应用,加强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监管机制建设,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并结合实际明确了量化指标及具体要求。
《意见》提出,自2014年起,市城市规划区内8万平方米以上、县城规划区内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累计建成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以上,每年不低于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其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项目不低于10%,创建1个省级绿色生态城区,争创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及绿色农房示范建设。
“十二五”期间,全市预计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788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计量收费。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400万平方米以上,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7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成50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网络。主城区、县城、镇规划区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100%,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的用量达到80%以上,高性能混凝土在建筑工程中的用量达到10%以上。
为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我市建立了绿色建筑发展激励机制。加强资金补助,除执行中央和省分级补助标准外,市财政也将分级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标准为:一星级10元/平方米,二星级20元/平方米,三星级3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300万元封顶。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财政补贴等措施,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据测算,按上述标准补助,国家及省、市补助资金合计约占相应星级绿色建筑增量成本的70%。同时,对国家级、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国家财政和省财政补助基准分别为5000万元和1000万元。全面执行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建筑。在国家、省级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绿色建筑项目优先推荐、优先入选或适当业绩加分,助力行业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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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根据我国现行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三个级别。目前,我市已建设绿色建筑40多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