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油
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11月13日,记者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会议上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了《滨州市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重点从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扬尘污染综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及城市生态系统建设等五个方面加快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汽油。
当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多数企业按照新标准难以达标排放
据了解,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问题突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区热电企业多,燃煤量大,结构性污染突出。我市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产业结构仍没有根本改变。大量消耗煤炭的煤电企业位于城区周边,其燃煤量大、污染问题突出、污染治理成本高,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大气治污进程的快速推进。
其次是城市管理粗放,污染源种类多、涉及面广,联防联控机制尚未形成。导致灰霾天气的首要因素是细颗粒物是多种污染物叠加、耦合的结果,突出表现在燃煤、机动车、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道路保洁、物料运输、秸秆焚烧、养护绿化、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
目前,我市部分煤电行业企业治污设施落后,存在超标排污现象。国家颁布的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山东省已于今年3月1日在设区市建成区及各类开发区提前执行,涉及我市城区6家热电企业。新标准实施后,大部分企业存在超标现象。
同时,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全市黄标车约3万辆,超过省规划要求淘汰的任务目标。加之我市汽油目前仍执行国Ⅲ标准,使用低品质汽、柴油会产生更多的污染物。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出台
确保年底前全市燃煤达标排放
近期,我市出台了《滨州市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确定了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一期到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7%、14%、30%、18%;二期到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比2010年改善35%左右;三期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比2010年改善50%左右。
围绕上述目标的实现,将重点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扬尘污染综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及城市生态系统建设五个方面的工作。推进家纺纺织、油盐化工、食品加工、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分阶段关停5万千瓦、10万千瓦以下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并科学调整能源和产业结构,实施环境容量控制制度,从严审批涉气项目。
今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燃煤火电机组要全部配套脱硫设施,拆除烟气旁路,确保达标排放;确保钢铁、石化等非电行业及大中型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治理设施有效运行和达标排放;全面整顿企业自备燃煤电厂和中小型热电联产燃煤企业;完成所有企业自备燃煤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到2017年底,全市燃煤机组要全部配套建成脱硝设施。2014年年底前,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扫率和机扫频次,主干道路机扫率要达到90%以上。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弃物、建筑废弃物违规露天焚烧。严格餐饮业环保审批,积极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能接入管道天然气的餐饮场所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加强油烟污染扰民防治,进一步加大对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监管力度。
明年起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汽油
力争两年淘汰2.8万辆黄标车老旧车
目前,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低品质汽、柴油污染物含量高的现实,决定了要将淘汰黄标车和提升车用油品质量作为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力争到2015年底,淘汰黄标车、老旧车2.8万辆以上。逐步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2015年底前实现全市主城区黄标车禁行。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汽油;2015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到2018年1月1日,全面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
严格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力争到2015年底,汽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实现所有机动车环保检测与安检同步,并作为车辆安检的前置条件。实施在用机动车遥测监管,力争2017年建成覆盖全市的机动车遥测检测系统。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系统,推广使用天然气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并加快CNG和LNG加气站建设。
同时,突出抓好生态林场建设、高速公路绿化林带提升改造,构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城市及企业绿色生态屏障。力争到2015年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2%、38%;到202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3%、39%。加强湿地修复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新建重要湿地15处、自然保护区2处。
记者 崔畅 通讯员 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