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明年高中招生政策将现五大改革

2013-11-09 10:06:00 来源:黄河口晚刊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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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质高中85%统招计划指标分配至初中取消择校生指标生资格

  11月8日,市教育局举行深化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初高中学校校长及部分学生家长等进行座谈,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明年我市高中招生将现五大变化,有计划将胜利一中等8所优质高中统招计划的85%分配至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并划定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从明年入学的初中生开始,择校生将不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优质高中可在划片范围内自主招生。

  变化一

  优质高中统招计划的85%分配至初中

  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将优质高中全部招生计划的65%分配至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从2014年起,我市将逐步提高市内8所优质普通高中指标招生分配的比例,将其分配至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8所优质高中分别为:市一中、河口一中、广饶一中、垦利一中、利津一中、利津二中、胜利一中、胜利二中。

  2014年,将各学校统招计划(不含特长生招生计划)的85%分配至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2015年,将各学校统招计划(不含特长生招生计划)的90%分配至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2016年,将各学校统招计划(不含特长生招生计划)的100%分配至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

  变化二

  优化高中指标录取

  划定指标录取最低线

  从2014年起,我市各优质高中在向招生范围内分配指标名额时,将把各初中毕业生人数作为主要依据,并对高中录取顺序进行适当调整。

  计划将适当提高按照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指标部分的权重,将初中学校规范化学校等级及办学行为督查情况从按照毕业生人数分配指标部分调整至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情况分配指标部分。

  根据目前普通高中择校招生政策,从2014年开始,普通高中录取顺序调整为按照特长录取、统一录取、指标分配录取、择校录取的顺序进行。划定优质普通高中指标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招生录取分数线最高的学校与最低的学校之间分差不大于40分。

  

  

  变化三

  中考人数与

  指标录取人数挂钩

  根据相关规定,凡报名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人数少于学籍人数的初中学校,除流动人口子女回原籍报考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集中组织的毕业生分流外,将按照减少人数的比例扣减该初中学校分配指标,扣除的招生指标纳入统一录取指标中。

  变化四

  严控择校

  取消择校生指标生资格

  我市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择校生将不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按照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入学的,在就读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到毕业,方可取得就读学校指标生资格。

  变化五

  优质高中

  可自主招生

  为避免教育同质化,让学校均衡发展,我市从2014年开始将逐步扩大优质高中的招生自主权。办学水平高、有特色、在市内能起到示范作用的优质高中,可在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中安排一定比例,在划片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2014年,自主招生的比例为招生计划总数的5%。

  新闻发布会上,市教育局公开向与会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来自各中学的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征求招生制度改革意见,获得了与会者的肯定,认为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有利于缩小学校间的差距,提高教育质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部分代表就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市教育局表示将会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调研,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最终确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记者 陈同磊)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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