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建立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制度
东营网讯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关于建立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我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制度全面建立,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迈出坚实步伐。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都有了长足发展,但社会发展仍落后于经济发展。自2007年全省建立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制度以来,我市一直处于第二层次的第8位左右,与全省先进市相比,差距较大,说明我市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社会发展明显“短板”。
为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状况、趋势和存在的问题,为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决策依据,引导和推动各级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市政府决定建立该项评价制度。
我市的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人口发展、生活水平、公共服务、社会和谐、生态环境五大领域,共40项指标,每年开展一次,具体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记者 文寿)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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