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重新修订

2013-10-25 10:30:00 来源:菏泽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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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座谈会召开

  《菏泽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重新修订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时苏建)10月23日,市政府应急办组织气象、民政、水利、电信运营商等14个部门,召开了全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座谈会。针对《菏泽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进行征求意见和讨论。

  会议听取了市气象部门关于防灾减灾严峻形势的介绍,以及今年以来的主要天气气候事件和汛期气候概况,并通报了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情况。各与会部门针对《讨论稿》中涉及到本部门、本行业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踊跃发言和讨论,并提出了切合菏泽市实际的相关意见。

  据气象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市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天气复杂,干旱、风雹、暴雨洪涝等对农业生产影响大,是我省气象灾害多发地区。近年来,尤其受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重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频率高,各种气象灾害交替出现,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难以预见性日益凸显。气象灾害以及可能引起的次生灾害已呈现多发、频发趋势,给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据统计,自然灾害中70%以上是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80%以上集中在农村。农村仍然是气象灾害防御最薄弱环节,农业仍然是最易受气象条件影响的最脆弱的行业,最需要提供公共气象服务的对象。我市是农业大市、粮食主产区,强化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对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气象已经影响到各行各业。强降水、大雾、积雪和道路结冰等恶劣天气严重挑战着交通运输安全。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如暴雨洪涝等对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的影响很大。

  据悉,经过此次多部门讨论后,《菏泽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将由市政府印发正式文件下发至各级政府及各相关单位,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传播程序,进一步畅通发布渠道,更好的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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