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出台引智推广基地管理办法 命名有效期为五年
琅琊新闻网9月14日讯(记者唐丽丽) 日前,临沂市出台《临沂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示范基地命名的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自动终止。示范基地在命名期内示范推广业绩突出、其引智成果尚有很大示范推广前景的,在命名有效期的第五年重新申报,经评审合格后重新命名。
《办法》规定,示范基地应具备有企事业法人执照或其他合法资质;有水平较高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以及较强的示范推广和市场开发能力;有2年以上示范推广业绩,所推广的成果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等条件。
据介绍,申报时需到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于评审当年6月30日前报送市人社部门。
《办法》指出,命名期满重新申报未通过、连续2年年审不合格以及其他原因被撤销命名的示范基地,有关县区或市直部门负责收回标牌,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此外,市财政给予每个新建示范基地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用于示范基地推广引智成果,所需资金从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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