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政策鼓励发展家庭农场 引导规模经营
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14日电(记者陈灏)山东省农业厅、财政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措施,鼓励家庭农场的发展。山东省提出,争取 “十二五 ”期间在粮食、蔬菜、畜牧等农业产业领域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运作管理规范、社会效益好、带动作用大的家庭农场。
山东是传统农业大省,粮食、蔬菜产量均位居全国前列,种、养殖大户数量较多,具备发展家庭农场的较好基础。近日,山东省政府多个部门联合提 出,将鼓励发展以农户家庭为主体的家庭农场,引导种植养殖大户、种养能手向家庭农场转型,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和科学发展;引导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从 事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家庭农场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营销;鼓励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农民等回乡创办家庭农场。
针对不同领域家庭农场的不同要求,山东省将以物质装备条件、生产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成员知 识技能水平等为主要内容,制定家庭农场的建设标准。此外,还将以提高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新型农场主和经营 管理人才。
山东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省范围内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与合作,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农超对接、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努力实现家庭农场与其他农产品经营主体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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