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推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

2013-09-10 11:06:00 来源:枣庄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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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步伐,近日,我市对绿色建筑实行星级评价标识制度,开展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工作,以推动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发展。

  绿色建筑是指在节能建筑基础上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为了规范绿色建筑的发展,国家住建部先后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等,对绿色建筑实行星级评价标识制度。根据评定等级,国家、省、市三级政府分别提供财政支持。对此,我市出台了《关于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发展绿色建筑领导小组。当前,我市甲级建筑设计院、城乡规划院等设计单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积极开发绿色建筑,在设计阶段对建筑设计、能源系统等进行优化,对建筑方案本身进行模拟分析以求得最佳节能设计,并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发展。

  (记者 姜爱民 通讯员 宋英)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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