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完善采购制度将有法可依
本报讯 (记者 李根 通讯员 王刚 韦宏鑫)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省第一部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规章——《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共8章56条,包含总则、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政府采购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对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各环节中应履行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据市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办法》的出台是我省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提升政府采购绩效的内在要求,将为我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完善制度体系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今后我市政府采购监管制度体系将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也将呈现出从宏观到微观都有法可依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苏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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