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至每人每年三百元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获悉,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实现连续第四次提高。
同时,从2014保险年度起,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增加10元。调整后的个人缴费标准如下: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人每年5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1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730元。2014保险年度个人缴费工作,大学生将从9月1日开始,其他参保人群将从10月1日开始。
此外,今年还将为参保居民建立大额医疗补助金制度。
责任编辑:苏志鑫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