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全省首创司法鉴定案件回访制度
黄河口晚刊讯8月18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全面加强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及个案的意见、建议,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案件质量,我市司法局在全省首创制定出台了《东营市司法鉴定案件监督回访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杂志加了编者按并予以全文刊发。
据了解,该《办法》要求各鉴定机构应将已办结案件的委托单位、委托人、被鉴定人及案件的鉴定事项、鉴定结论等信息于每月10日前报送市局。由市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各机构已办结的案件通过登门或电话等方式进行回访,对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局通过行政指导建议书或电话方式告知鉴定机构,督导鉴定机构进行认真整改。市监督回访领导小组年终根据个案鉴定回访情况、社会反馈意见并结合投诉查处情况及日常监管情况,形成各机构的管理评价报告,并以此作为年度执业考评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东营市司法鉴定案件监督回访办法》实施以来,市司法鉴定监督回访领导小组随机抽取70件机构已办结案件进行回访,当事人对鉴定机构窗口服务人员服务质量、依法办理手续、程序、收取费用等事项满意率100%,鉴定结论被采信98.6%,鉴定时限满意率86%。通过对鉴定案件的回访,市局和司法鉴定协会了解和掌握了司法鉴定机构在实施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鉴定委托机关、被鉴定人的意见和建议,使司法行政机关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 (记者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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