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办法规范地铁建设资金监管 购置重大地铁设备集体决策

2013-07-15 09:27:00 来源:青岛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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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日报讯 《青岛市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日前由市政府印发,将从2013年8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提出,地铁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坚持统筹安排、计划管理、专款专用、讲求效益、程序规范的原则,地铁资金流转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必须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审批。重大资金支出或者重大设备购置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地铁资金是指按照规定合法取得的专项用于地铁项目建设和地铁项目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对地铁资金的监督管理职责。主要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地铁资金是否严格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及年度分月用款计划使用管理;地铁资本金和贷款专户是否按照规定开设;地铁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拨付到位;有无擅自变更项目设计、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问题,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投资概算;是否符合招标和采购的有关规定等。

责任编辑:苏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