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省管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数扩容
近日,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省管企业和各地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未来3-5年发展规划,在现有招聘需求的基础上,加强人才储备工作,力争招收高校毕业生人数高于往年。
通知要求,省管企业和各地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制度,除特殊行业、特殊岗位经过公司总部批准后可采取其他方式外,应坚持“凡进必考”,使公开招聘成为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的主要方式。要制定和完善本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招聘工作的原则、程序、实施办法和纪律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程序和流程,加强招聘过程管理,创新监督形式,招聘计划和招聘结果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备案,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杜绝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设置限制性门槛。
省管企业和各地国有企业要积极与高校合作,采取订单式培养、定向委托培养等方式,实现企业人才需求与高校毕业生有效对接。要积极申请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对见习期满符合企业用人要求的,鼓励其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在见习企业实现就业。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