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出台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孙霞)7月5日,全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召开。副市长毕司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7月3日,市政府出台了《莱芜市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执行。会议就办法的贯彻落实专门作了部署。会议指出,出台管理办法,是我市旅游发展所需、现状所逼和民心所向,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加强旅游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起来,开展一次大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增强旅游经营者、民众和游客的旅游资源保护意识,做到企业皆知、百姓皆知,形成旅游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一次大普查,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加强重点片区保护;加大执法力度,对全市旅游资源保护、开发情况开展一次大检查;形成一个合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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