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初审劳务派遣拟同工同酬
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增加了实现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的规定。
据悉,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多数企业对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逐步做到了同工同酬,但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实行不同的工资福利标准和分配办法,有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企业福利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相比差距较大。
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以及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同工同酬的规定。草案还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处以罚款,并适当提高了罚款额度;对劳务派遣单位并可吊销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
责任编辑:宋宪霞
新闻关键词:同工同酬
- 山东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实行比例控制并同工同酬2013-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