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51号文件精神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51号文件
精神推进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
鲁政办发〔2012〕3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通知》(国办发〔2011〕51号)精神,全面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大意义
当前,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明显加大,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正在加快转变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依靠科技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竞争更趋激烈。“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期,面对我省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产要素成本攀升、创新能力不强、结构性矛盾突出、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务必从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对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使创新真正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在新一轮竞争中赢得先机、掌握主动。
二、明确企业技术创新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支撑实体经济发展为核心,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深化产学研合作为载体,着力加大投入,着力集聚人才,着力优化环境,引导和支持更多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双轮驱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植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两大战略实施水平,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十二五”末,全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进一步降低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技术对外依存度,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率先在全国建成创新型省份。具体目标是,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以上;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全省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达7700件;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达到50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达到2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总数分别达到130家、40家和20家;国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5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量分别超过1000家,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均达到100家;企业领域“泰山学者”达到80人,优秀创新团队达到15个;加强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山东名牌产品等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区域品牌;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制(修)订一批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三、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一)打造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突出重点,推动重大源头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山东省千万亿次超级计算中心、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等十大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为产业技术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统筹规划,抓好基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建设,提高重大前瞻性技术研发能力。分类指导,强化企业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行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建设,提升行业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按照国际先进水平要求,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大规模优势、较强创新实力、具备发展潜质的骨干企业,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健全研发机构、培育创新人才,掌握一批产业级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培育在国际上影响行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引导企业将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紧密结合,开展产品形态创新、商务模式创新、组织模式创新。深入开展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工程,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和持续创新能力的领军型战略企业家。
(三)构筑技术创新人才高地。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以“泰山学者”和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工程为重点,依托骨干企业、重大创新平台和项目,加快我省“万人计划”引进和国家“千人计划”培养,造就一批技术创新高端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争当首席技师活动,积极推进技师工作站建设,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适应制造业强省建设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继续加强工科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方案,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搞好人才共建和定向培养,促进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建立与创新成果挂钩的薪酬制度,鼓励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实行股权、期权激励。
四、着力推进重大产业创新项目建设
(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围绕“双轮驱动”和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两大战略的实施,按照“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企业技术创新规划确定的重大关键技术领域,紧扣产业链重要节点,选择若干关联性大、带动作用强的关键核心技术,整合现有资金、人才、平台等资源,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创新能力专项,发挥产学研各方优势,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争取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进展,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准,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十二五期间,攻克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300项。积极引进高端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优势产业核心技术、前沿先导技术、产业化应用关键技术等。
(二)引领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准确把握世界新技术发展趋势,围绕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进一步优化现有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每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不少于10亿元,重点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产业链和产业基地培育等,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特色产业链,培育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紧紧抓住研发、创意设计、商业模式创新、销售服务等重点环节,推动高技术服务业与高端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链向研发和服务两端延伸。
(三)加快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全省工业转方式调结构10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为支撑引领,将技术创新作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手段,与技术改造紧密结合,系统推进。围绕产业升级抓创新,积极研发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进传统产业向改善品种质量、价值链高端和衍生新兴产业延伸。围绕提升工艺装备水平抓创新,对引进的先进技术和装备搞好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围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抓创新,按照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的要求,加强信息技术研发运用,大力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和试点工程,打造一批“智慧型”传统产业企业。
五、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聚集区
(一)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抓住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两大国家级发展战略和区域带动战略的重大机遇,以打造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为主线,以技术创新为先导,构建产业集群内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产业集群内形成技术标准联盟,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加快培植壮大一批具有规模效应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壮大工程,引导中小企业深入开展“一企一技术”活动,努力掌握核心技术,把特色产业集群做强做大。
(二)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园区。推进创新型园区建设,不断深化我省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试点工作,引导高新园区着眼自主创新,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着力集聚创新资源和高层次人才,加快研发和转化先进科技成果,全面提升内生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使我省更多高新区进入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行列。根据各地实际和发展基础,按照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的要求,明确各园区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产业,有针对性地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园区做强做大主导产业,抢占产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制高点,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产业布局。进一步推动海内外创新资源进入高新园区,重点建设一批集工业设计、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创新核心区,使之成为园区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
(三)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围绕产业集聚区内研发设计、成果转化、检验检测、金融服务、市场开拓、品牌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各类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和中介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在聚集区内建设创业服务中心、产业加速器、成果转化孵化器等公共创新载体,充分发挥其在产业集群内的创新引领作用,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良好的载体和环境。
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技术创新组织体系,强化对技术创新的规划引导和服务协调,争取更多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参与和支持,形成共同推动技术创新的合力。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省与地方支持企业创新的联动机制,集成各种创新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企业创新工作。强化监督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全省企业技术创新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意见(试行)》(鲁经信技字〔2011〕382号),通过科学的采集与分析各项评价指标,准确分析、评价各项技术创新活动。通过考核,不断提高各市和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积极性,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同意后,向各地通报考核情况。
(二)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市县建立技术创新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有关创新专项。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5%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3%以上的有关规定。支持企业用足用好有关政策,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研仪器设备加速折旧、进口设备免税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经费逐年递增。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重点支持产业标准的实施推广、标准体系建设、标准数据库建设等,支持获得国际领域互认资格的重点项目,支持节能产品、低碳环保等重点领域认证技术研究和推广。认真贯彻落实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信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充分运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我省企业技术创新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2〕24号),充分调动企业用好国家优惠政策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规范认定工作流程,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三)推进科技管理创新。完善管理机制,建立符合市场规律、服务企业发展的先进创新管理模式,在创新决策、项目管理、平台建设、政策扶持等方面促进管理的科学化。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发挥政府部门宏观指导作用,强化产业政策研究,定期发布技术创新指南,引导企业按照市场导向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简化规范各类项目的申报、审核、验收工作程序,积极推行网上申报、审核方式。充分发挥好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在项目评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财政、统计、税务、知识产权等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创新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各级科技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创新管理队伍。
(四)保护知识产权。有针对性地对企业领导、管理人员、科研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引导,为企业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工程师。推进企业建立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强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引导和支持企业将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有机结合,有效利用专利、商标等信息开展技术创新和市场分析,积极构建专利池并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发布重点专利成果产业化导向目录,鼓励企业加快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创新权益。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科技 意见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