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承诺事项
根据全省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部署和《关于在全省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省直37个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面向社会公开为民服务承诺事项111个,接受社会监督。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2011年8月15日
省委省政府信访局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推进群众来信“绿色邮政”工作,办好“网上信访”,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
落实措施:1、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促进群众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2、完善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制度,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3、深入推进群众来信“绿色邮政”工作,群众寄往本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来信,只要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群众来信”,一律免贴邮票;加强“省、市、县长信箱”和网上信访工作,方便群众表达诉求。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
责任人:于晓明 赵进 徐强
公开电话:0531-82033155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努力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落实措施:1、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规范信访事项登记、转送、交办、受理、办理、督办等工作程序。2、深入开展全省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在县级开展信访工作标准化建设试点。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责任人:于晓明 赵进
公开电话:0531-82033155
三、承诺事项及目标:带着责任和感情做信访工作,热情服务,提高效率。
落实措施:1、加强信访接待场所建设,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落实人性化服务措施。2、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诉求,细致解释政策,真诚帮助解决问题。3、认真阅处群众来信,及时登记、妥善处理。4、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及时交转、反馈。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责任人:赵进 徐强
公开电话:0531-82033155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确保服务业投资增幅明显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
落实措施:编制完成文化、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十个服务业重点领域“十二五”专项规划;确定10个左右市、县和园区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安排好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进一步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责任人:张超超
公开电话:0531-86191677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加快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实现全年关停小火电机组58.4万千瓦。
落实措施:落实关停企业和关停机组,提前安排配套电网建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责任人:薛克
公开电话:0531-86191699
三、承诺事项及目标: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年内再开工17个县级医院、2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落实措施: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各地积极落实配套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进度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责任人:秦柯
公开电话:0531-86191758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认定。
落实措施: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省经信委网站和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平台等网站即时发布项目经理政策文件等信息。2、与工信部做好工作衔接,经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可随时通过电子工程建设信息网进行查询。3、实行经办人员AB角制度,责任到人,定期考核。
完成时限:14个工作日(每月底报工信部资质办备案)
责任人:廉凯
公开电话:0531-86126221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农药生产企业开办初审。
落实措施:1、对申办材料符合要求的,及时受理,并将申办材料按程序转审核人员,审核人员采取AB角制度。2、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当面通知申办企业。3、每月召开一次农药专家联席会议,请专家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审核把关。现场检查不符合条件的,由专家组当面告知整改意见,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完毕,重新申请。4、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行文上报工信部审批。
完成时限:14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考核时间)
责任人:高方
公开电话:0531-86126201
三、承诺事项及目标:技改项目备案限时办法。
落实措施:1、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有关技改项目管理规定。2、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并实行项目管理AB角制度。3、强化监督检查,定期检查限时办结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材料不齐全的项目,限时反馈。
完成时限:对符合产业政策、材料齐全的一般项目5个工作日办结,重大项目10个工作日办结。
责任人:李莎
公开电话:0531-86062018
省教育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落实措施:1、加强随即督察工作。2、完善强化教育问责制度。3、抓好办学主体及学校作息时间、课程设置、节假日安排等常规管理。
完成时限:2012年7月
责任人:张志勇
公开电话:0531-81916517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落实措施:1、落实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2、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工程督察与指导。3、定期通报全省工程进展情况。
完成时限:2012年7月
责任人:陈光华
公开电话:0531-81916683
三、承诺事项及目标: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落实措施:1、加强大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3、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
完成时限:2012年7月
责任人:王临山
公开电话:0531-81916589
省公安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创新消防警务模式,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提出创建“365”服务品牌的目标,建立“365”消防服务网络,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时段的消防服务。
落实措施:1、在市、县(区)两级消防部门依托消防业务大厅设立“365消防服务”中心。在全省17个市消防支队、169个县(市、区)消防大队均配备2-4名消防监督人员或文职雇员,专职负责窗口接待、受理和答复;开通全省统一免费电话“9600119”作为消防服务热线;在互联网上建立消防服务网站。2、在公安派出所及农村、社区警务室设立“365消防服务”工作室。3、在消防中队设立便民服务站。全省264个中队全部在营区岗亭配备打气筒、工具箱、雨伞、一次性水杯等。4、成立消防巡查服务队。全省成立由消防监督员、消防文职人员和辖区中队士官组成的消防巡查服务队,对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服务。
完成时限:2011年10月
责任人:王献增
公开电话:0531-9600119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推动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全面提速,认真兑现办理公民出入境证件时限的承诺。 落实措施:对公民申请因私出入境证照从受理到办结,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的(加急申请范围按公安机关相关要求规定掌握),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急件随到随办。
完成时限:2011年9月
责任人:秦黎
公开电话:0531-85123158
三、承诺事项及目标:在全省公安机关建成集网上咨询、申办审批、政务公开、诉求表达、互动交流、警务传播、社会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警务平台——“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广大群众可以随时随地登录申办或预约9大类93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往返次数和等待时间。
落实措施:1、规范工作制度,完善运转机制,确保网站正常高效运行,使群众网上申报的服务事项、咨询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办理。2、加强督导检查,实时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整改,确保服务到位、群众满意。3、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的使用方法,方便群众使用。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
责任人:王兆玉
公开电话:0531-85123031
省民政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400元,实现保障标准下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落实措施:1、建立健全全省城乡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及其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2、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操作程序,重点做好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工作,确保低保操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3、将提高低保保障水平列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加强督导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责任人:张国琛 杨丽丽
公开电话:0531-86014096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缩短社会组织登记办理时限,实现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提高依法登记水平。
落实措施:1、制定社会组织登记基本服务规范。优化登记流程,细化服务环节,明确服务标准。2、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受理、审查、核准等岗位职责,确保服务质量。3、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建立审批监督机制。4、完善服务公开和投诉监督制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责任人:张国琛 李玉亮
公开电话:0531(区号)社团登记:86152180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86078433 基金会登记:86152180
三、承诺事项及目标:凡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条件,携带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有效,当天办结婚姻登记相关业务。登记机关除收取9元钱一对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落实措施:1、按照婚姻登记行业标准和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办事制度。2、落实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公示婚姻登记处职责及相关法律规定,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咨询、监督和举报电话。3、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实行人员、场地、收费三分开。当事人自愿接受照相、复印、摄录颁证仪式等婚姻服务的,由当事人与服务机构签订自愿接受服务签单。4、实行民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公民、法人、社会团体的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网络等舆论监督,当事人投诉、举报等5方面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规范、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责任人:张国琛 秦守政
公开电话:0531-86150967
省司法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万件。
落实措施:1、出台《山东省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每名执业公证员每年至少要办理2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2、在全省选择200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3、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每人每年承办2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4、开展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专项活动。5、组织、引导法律援助志愿者承办与自身工作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援助案件。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责任人:齐延安
公开电话:0531-82923307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构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长效机制。
落实措施:1、提高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水平,力争年内实现95%以上的法律援助接待窗口“临街、落地、无障碍”。2、积极实施“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进村居”工程,在全省8万多个行政村设立公示牌,切实方便基层困难群众就近寻求法律援助。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责任人:齐延安
公开电话:0531-82923307
三、承诺事项及目标: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力争做到案件承办“零投诉”。
落实措施:1、开展案件质量大回访活动,加强办案监督,提高办案质量。2、全面推广使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案件动态监督管理,以信息化促进案件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3、优化案件指派方式,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分类目录,逐步推行“点援制”,提高服务水平。4、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定期在全省范围内分阶段、分层次开展严格的案件质量考核检查活动。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责任人:齐延安
公开电话:0531-82923307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