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债建设保障房意味着什么?
日前,国家发改委《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刊发。该《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及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筹措保障房建设资金。如是,受困资金缺口的保障房建设迎来了新的融资渠道。
熟悉背景的人,当知这条渠道的开通在当下有多重要。
截至5月底,今年我国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任务实际开工率为34%,其中,70%城市的开工率不足30%。但住建部要求各地务必在11月底之前全部开工。这是个硬任务。
导致保障房开工进度慢的原因有许多,但最现实的是缺钱。据住建部的估测,完成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所需资金至少1 .3万亿元,其中中央、省级和市县政府承担5000多亿元,剩余的8000多亿元要通过社会机构投入和被保障对象以及所在企业筹集。显然,资金缺口相当大。
然而,“屋漏偏遭连阴雨”,随着房市调控,土地出让金大幅萎缩,地方政府拿钱的便利性和规模性大受影响,同时,还开始了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清理规范。截至2010年末,政府融资平台总量超过10万亿,其中有问题的大概有二至三万亿。市场担心,银根持续紧缩、地方债务违约增加,债务危机或集中爆发。如此,资金上更是捉襟见肘。
国家在此时适度放宽保障房融资渠道,意味着保障房融资创新和开拓工作的启动,也表明对地方融资平台不会采取断血措施,这让曾令人担忧的融资平台债务有了喘息之机,也为银行坏账风险降低了压力。此前不久,刚为保障房融资首次发行了504亿地方债,如今,再有企业债的放行,双管齐下,通过引导更多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房建设有望提速。而大量保障房入市,不光有助于解决相当一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有利于抑制高房价,还可以对宏观调控可能造成投资下降有效对冲,防止经济大起大落。
促进保障房建设,不但事关民生而且有益经济平稳发展。而开通新的融资渠道解资金短缺之燃眉之急,自是一件大好事。但不能就此认为保障房建设有了“灵丹妙药”。其实,《通知》下发,还意味着,要把好事做好,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发行企业债,吸引社会资金,说到底就是向老百姓借钱建房。保障房建设公益性强、赚钱效应少的事实明摆着,利息的高低,风险可控与否,人们自会考量。因此,面对5%—6%的通胀率,如何使利息定的既对社会资金有吸引力又稳妥,是门学问。安排不当,企业债的发行必然大打折扣。
其次,发改委允许地方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固然有利于解决保障房面临的资金短板问题,短期内也可以缓解地方债务,但欠债终归要还。当前,地方投融资平台面的债务的压力已经比较大,保障房本身的盈利又十分有限,发债必然要对今后的承受力与潜在风险予以考虑。因此,如何利用融资平台处理好盈利项目和非盈利项目的关系,如何选择运作规范经营能力强的融资平台发债而非一拥而上,未来如何还本付息,这些都必须安排周全。不然,要么是地方融资平台或者相关企业没有发债的积极性,要么最终留下个烂摊子,让投资者受损或者由国家兜底。
最后,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能否到位,直接决定着融资的实际效果。考虑到我国地方融资平台业已存在的诸多问题,发行企业债必须未雨绸缪,对资金使用进行透明化管理,通过严格监管,确保保障房企业债券融资资金专款专用,堵住保障房企业债被滥用、挪用的制度操作漏洞,以防其尚未放行就已把危机的种子埋下。
责任编辑:崔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