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新任团委书记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2010-04-16 10:25:40 来源:山东商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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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团省委获悉,团省委联合省委高校工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格选配高校团委书记,高校新任团委书记不得超过35周岁。

  《意见》指出,选拔任用高校团干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对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的,可破格提拔使用。《意见》还要求严格执行团干部的选配条件,规定高校新任团委书记年龄不超过35周岁,副书记不超过32周岁,书记、副书记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书记、副书记任职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班子中30周岁以下的至少应有1人。

  《意见》要求,校团委领导班子要配备书记1人,至少配备副书记1人;基层团总支(分团委)干部要配备得力,至少配备专职团干部1人。《意见》还要求积极探索专兼结合的高校团干部构成模式,选拔一定数量的高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做共青团工作。(记者 陈海东)

责任编辑:宋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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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关键词:高校团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