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两类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重点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加快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格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按照投资方向和领域,政府投资基金主要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创业投资类基金,《意见》分别明确其功能作用和支持重点,同时提出大力培育耐心资本。
其中,产业投资类基金要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强化产业培育和产业链协同,重点投资“十强产业”项目、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产业集群优势项目,助力打造一批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集群,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创业投资类基金要聚焦“十大创新”,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重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项目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助力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产业投资类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5年。创业投资类基金可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20年。基金投资项目处于上市辅导过程中或上市禁售期的,可视情适当放宽存续期限制。(完)
责任编辑:李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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