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职工电子退休证明正式启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12月1日发布“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企业职工电子退休证明(省本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称,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全面推动“无证明之省”建设工作部署,山东省企业职工电子退休证明(省本级)已正式启用。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爱山东”APP、社会保险自助服务终端等申领电子退休证明。
根据通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社会保障卡的省本级退休人员,在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可申领电子退休证明。
通告明确,电子退休证明与原纸质退休证件具有同等效力。前期,试运行期间已申领的电子退休证明依然有效,无需补办纸质退休证明。
根据通告,申领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皆可申领电子退休证明。线上渠道申领的,可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爱山东”APP申领。退休人员也可登录“爱山东”APP后直接在顶部“搜索栏”中搜索“企业职工电子退休证明”。线下现场申领的,可以凭退休人员身份证件至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或服务窗口打印电子退休证明。
(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原标题:山东企业职工电子退休证明正式启用 属于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的退休人员可通过多种线上平台申领
责任编辑:崔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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