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9月11日,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各级公安机关细化行动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推进重点任务,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实现下降。
“现在有了护学通道,孩子上学放学路上安全多了。”威海市鲸园小学的一位学生家长说。威海市公安局聚焦校园周边道路隐患,为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一校一策档案,将学校的护学通道切实打造成安全通道。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大力推动重点道路隐患动态清零。聚焦事故多发点段,通过实地踏勘逐一核查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紧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视距不良、开口过多等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聚焦农村地区平交路口隐患,持续深化“提视亮口”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普通国省道、县乡道沿线平交路口、路侧接入口隐患治理。聚焦校园周边道路隐患,推动完善学校周边道路隔离防护设施,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聚焦重要节点道路隐患,针对秋冬季恶劣天气多发风险,排查安全隐患、优化交通组织、分流诱导车辆、完善联勤联动、落实事故快处快赔等。聚焦“马路市场”隐患,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对影响交通安全的“马路市场”坚决取缔。
今年国庆中秋假期,山东多地遭遇持续降雨,旅游流、探亲流、货运流交织叠加,全省交通安全形势面临严峻考验。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紧盯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启动交警执法站360处,设置临时执勤疏导站点1100余个,对通往景区道路和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团雾多发等危险路段进行重点排查整治,保障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同志,根据法律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请您立即整改并接受安全教育。”10月20日上午9时,济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历下区大队民警在大明湖景区周边,对未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劝导和安全教育。这样规范且暖心的执法场景,已成为山东公安交警工作的常态。
省公安厅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警全力解决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低,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五类重点违法”突出问题,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同步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重点道路交通违法专项行动,严查季节性、区域性、节点性、顽固性易肇事肇祸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聚焦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点区域,突出打击治理酒驾醉驾、闯红灯、超速、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五类重点违法”“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国省道紧盯货车通行集中路段、马路市场周边等人流车流混行复杂路段,突出打击治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道路紧盯穿村过镇路口、临水临崖等隐患点位,突出打击治理农村“两违”、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紧盯桥梁、隧道、团雾易发路段等隐患点位,突出打击治理超速、违法停车、疲劳驾驶、车辆运输车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查处重点违法行为127.6万起,其中酒醉驾4180起、电动车五类重点违法91658起。
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持续加大普法宣贯力度,适时开展警示教育,拓展宣传教育渠道,不断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持续巩固广播电视、农村大喇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拓展电子显示屏、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宣传渠道,普及与群众出行密切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强化警示曝光,针对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和典型交通事故开展释法说理,引导群众“知危险、会避险”。(记者 董方舟 通讯员 刘冠伟 刘贵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