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遗产管护有了“硬杠杠”

2024-03-18 16:41:11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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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公布《山东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我省的工业遗产认定及管理提供了“硬杠杠”,该办法自今年4月18日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17日。

  工业遗产分为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

  办法指出,山东省工业遗产是指在山东省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经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工业遗存。山东省工业遗产核心物项是指代表山东省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包括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产品、档案等;非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山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等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和遗产所有权人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山东省工业遗产申报国家工业遗产。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山东省工业遗产的申报、推荐工作,协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山东省工业遗产相关工作进行管理。

  工业遗产实施动态管理

  办法规定申请山东省工业遗产的需具备的条件有:(一)产权明晰;(二)在中国、山东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见证了本行业在世界或中国的发端,对世界、中国或山东历史有重要影响,与中国、山东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三)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四)具备丰富的工业文化内涵,对当时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认同;(五)其规划、设计、工程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地域的风貌特色,对工业美学产生重要影响;(六)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具备良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

  认定工业遗产,要由遗产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遗产项目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协商一致后联合提出申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经审查合格并公示后,公布山东省工业遗产名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择优推荐山东省工业遗产申报国家工业遗产。

  山东省工业遗产实施动态管理。经认定的山东省工业遗产有效期为五年,每满五年复核一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调查、复核等情况,适时调整山东省工业遗产名单。

  山东省工业遗产核心物项损毁严重,并无法修复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其从山东省工业遗产名单中移出,遗产所有权人及有关方面不得继续使用“山东省工业遗产”字样和相关标志、标识。

  “工业遗产+”推进多元化利用

  山东省工业遗产所有权人为该工业遗产的保护责任人,负责该工业遗产的防护加固、修缮整治、安全防卫等日常管理工作,也可委托第三方代行管理。山东省工业遗产所有权人应当设置专门部门或由专人监测遗产的保存状况,划定保护范围,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持遗产格局、结构、样式和风貌特征,确保核心物项不被破坏。支持利用山东省工业遗产资源,开发具有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特色产品推广等功能的工业旅游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打造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工业旅游线路。鼓励利用山东省工业遗产资源,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街区、创新创业基地、影视基地、城市综合体、开放空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等,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等业态。鼓励利用山东省工业遗产资源,开展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培育工业文化研学实践基地(营地)、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创新工业文化研学课程设计,开展工业科普教育,培养科学兴趣,掌握工业技能。

责任编辑:张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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