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缴费方式有哪些?权威解答来了

2024-01-03 14:0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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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3日讯(记者 范金鑫)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等7部门,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推动我省工伤保险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方式会发生变化吗?缴费方式有哪些?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宝明介绍,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工伤保险工作的部署要求,省税务局与财政、人社等部门加强协作,认真开展我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参与省级统筹意见的起草;精诚共治,推动业务信息系统升级和部门间数据共享;加强服务,优化缴费服务体验。

  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方式保持不变。王宝明表示,税务部门会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征缴服务,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着力推进落实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窗通办”、线下“一厅联办”,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为方便广大缴费人缴费,税务部门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缴费方式。在线上,可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方式缴费,还可以选择三方协议或者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在线下,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也可以运用社保费自助终端进行缴费。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缴费方式。在缴费过程有任何征缴问题和建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热线电话--96612366进行咨询。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围绕做好征缴服务,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配合,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在部门间数据交换已实现秒级传递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征缴服务,增强部门协同,做到齐心协力,共同为广大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缴费服务。

责任编辑:张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