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入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提升工伤保险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2024-01-03 13:59:42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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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3日讯(记者 范金鑫)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等7部门,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推动我省工伤保险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实施意见》提出全省统一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结合近期国家刚刚出台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我省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推进这项工作?

  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景镇介绍,统一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是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作为社会保险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从法理上明确了条例的适用范围、经办机构职责、便民利民要求、监督管理举措、法律责任。我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将在服务三化建设、信息系统建设、风险防控建设等三个方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基金上统、管理下沉”等相关工作走深走实、落地落细。

  一是深化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前期,我省已配套出台了《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试行)》和《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三个协议文本。下一步,将着力抓好《经办规程》的落实落地,实现全流程标准化经办;持续健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制度,规范协议机构服务行为,优化工伤就医服务;继续推行减证便民,扩大工伤就医联网结算覆盖面,促进工伤业务便捷办、高效办,助力全省政务服务“两降一提”工作,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二是深入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工伤保险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目前,全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已实现省级集中。下一步,将结合我省“智慧人社”一体化建设,坚持边运行边完善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加强省市县三级数据归集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计发三环节信息联动,支撑业务一体化精准办理;强化“总对总”的省级数据共享机制,联合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加强数据联动、比对核验,提升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拓展线上服务功能,提升经办工作全流程智能化水平,让工伤保险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更方便。

  三是深度融合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建设,确保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安全规范。将工伤保险经办管控规则深度嵌入省集中信息系统,实施全流程、全地域、全时段的风险管控,健全“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监督”一体的内控体系,提升风控工作水平;加力开展疑点数据筛查核查工作,防范欺诈骗保行为,化解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社保经办“合规教育”,强化人防、技防、制防、群防“四防”协同,全力守护工伤基金安全,切实保障好工伤职工权益。

责任编辑:张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