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累计侦办金融领域犯罪案件2232起,同比增长27%
鲁网12月12日讯(记者 韩黟瞳)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吕伟东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凝聚公安力量 护航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到,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聚焦影响山东省金融安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协同防化重大风险,努力为现代化强省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打开路,严打突出金融违法犯罪。依托公安部“云端”打击主战模式,以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犯罪、涉资本市场犯罪、地下钱庄犯罪、非法集资与传销犯罪等经济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鲁剑”系列专项打击行动,相继部署打击洗钱犯罪的“歼击”行动、打击假币犯罪的“风云”行动、打击涉银行卡犯罪的“清源”行动、打击“解债”类非法集资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对职业化、集团化、网络化、跨区域型金融犯罪,进行全链条、集约化打击,全力保障经济金融安全。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发起金融领域全国性集群战役49个,累计侦办金融领域犯罪案件2232起,同比增长27%,抓获犯罪嫌疑人2944名,同比增长16%。其中,仅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一项,就依法协助金融机构收回不良贷款21.93亿元,对警示金融“老赖”、打击信贷领域犯罪、助推风险资产清收、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 实施“防风林”工程,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推进“防风林-2023”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专题研判,会同发改部门和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全省金融犯罪形势以及有关领域招投标、中小金融机构、汽车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涉外汇领域风险等开展专题研判,深度挖掘经济犯罪趋势、揭示行业生态、发现风险隐患,并协同相关金融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促进完善社会治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经济金融风险主体、风险问题的化解工作。
(三)强化源头治理,筑牢金融风险防控根基。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省公安厅将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体化防控处置工作,列为厅党委2023年十项重点任务之一。立足抓早抓小、源头防控,推动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切实压实行业主管、行政监管等部门和司法机关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遏制经济金融犯罪的高发态势。加强金融风险研判预警,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及时报告通报,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努力将风险苗头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