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2023-07-27 11:29:2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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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27日讯(记者 李秀娟)7月26日,记者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已于2023年7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省现有未成年人2223万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1989年颁布实施、2010年修订,内容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存在诸多不一致,在网络保护等方面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需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要求,维护法制统一,有必要对我省《条例》进行全面修订。”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田秀娟表示。

  据悉,《条例》全面把握与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同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构建全社会共同保护的基本格局和工作体系。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别保护等7个方面,全方位细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措施,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细化家庭和学校保护责任,营造未成年人良好成长环境。《条例》明确了监护人不得实施的行为,强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义务。对未成年学生体质监测、个人信息保护、双减政策落实、家校联系等热点问题作出规定。此外,《条例》注重加强未成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明确学校应当建立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将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和考核内容。 

  同时,《条例》鼓励措施与禁止规范并举,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明确未成年人在公共文化设施使用、公共交通出行等方面享有的优待和便利,对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做出具体规定。明确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有关义务性规定,并针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竞酒店、医学美容、文身等新业态进行规范,根据不同情况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针对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向年轻群体甚至未成年人售卖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进行吸食的行为,条例制定了禁止性规定,并设定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围绕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条例》构建权责明晰的网络保护规范。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的保护职责。强化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明确其设置时间管控、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方面的义务。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知识教育,禁止网络欺凌,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条例》还总结经验补齐短板,突出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山东特色。明晰政府有关部门在校园、交通、食品、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安全职责,总结公、检、法、司的工作联动经验,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流程的规范化发展。 

  《条例》强化弱势群体特别保护,提高困境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的保护水平。要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特别保护制度,满足困境未成年人和留守未成年人在基本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康复等方面的基本需要。规定对存在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情形的家庭,根据需要开展监护评估,民政部门依法履行临时监护或者长期监护职责。打破户籍壁垒,落实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精神,依法保障适龄残疾未成年人、孤独症未成年人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康复救助服务时,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普通学校就读。

责任编辑:吴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