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2023-03-03 00:41:07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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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日讯(记者 韩雨) 3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助推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解读《关于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1-3家超五千亿、5-10家超千亿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批发企业,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零售连锁企业”,到“十四五”末批发、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分别占市场总额98%、65%以上。目前,山东省区域龙头企业销售额为200亿左右,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为落实国家宏观规划,山东省药监局针对山东药品流通行业现状,一方面支持省内知名零售连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加盟等,提升连锁率;支持具备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批发企业集团或全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收购、兼并现有批发企业,构建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药品流通格局,实现优势互补和服务延伸,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另一方面,鼓励批发、连锁企业集约化经营,实施同一法人主体的批零一体化经营,共用仓储运输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人员,构建全品类、全渠道、全场景的医药供应链服务平台,从而促进医药新零售、DTP业务、专业药事服务体系建设等的协同发展。

  提升行业集中度有利于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提高流通效率,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有利于加强药品监管,实现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质量可控,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谈判等政策的大背景下,有利于生产企业更好地参与全国竞争,提高山东省医药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同时,在严控山东省药品批发企业数量的前提下,相应政策的出台,可以降低企业兼并重组的投资和管理成本,从而提高山东省医药产业的发展空间。

责任编辑:庞燕蕾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