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济南“真金白银”奖励节约用水,最高奖励10万元
2月20日,记者从济南市城乡水务局获悉,2023年度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工作进入申报环节,在节约用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成效的单位最高将获得10万元奖励。
为树立节水先进典型,激发用水单位节水内生动力,调动全社会节水积极性,促进泉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节水典范城市建设,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济南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济南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建立以奖促节机制,对在节约用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成效的单位进行奖励。
节约用水奖励分为节水型单位(企业、公共机构、园区)奖励、节水型居民小区(社区)奖励和节水型灌区(农业产业园)奖励三个类别。奖项共设一等奖10个,每个奖励10万元;二等奖20个,每个奖励5万元;三等奖30个,每个奖励3万元。
据了解,济南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节水管理法规制度,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加强节水技术改造、重视节水宣传教育,创新开展节水工作,积极创建节水型载体,取得显著节水成效的企业、公共机构、园区、居民小区(社区)和灌区(农业产业园)均可申报。
3月10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区县(功能区)城乡水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具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汇编成册并胶印,一式两份),同时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各区县(功能区)城乡水务主管部门联系人邮箱(jyysbgs@jn.shandong.cn);3月24日前,各区县(功能区)城乡水务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材料报济南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据了解,拿出“真金白银”对全行业节水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在全省还属首个。
责任编辑:吴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