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实施《山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鲁网2月7日讯(记者 韩雨) 2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等有关情况。入河入海排污口一头连着河湖库海,一头连着生产生活,是打通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的关键环节。
结合山东实际,省生态环境厅广泛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建议,在前期全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山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工作方案》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总体要求方面,提出建立健全动态排查、规范整治、科学监管、全方位保障的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了2024年6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入河排污口及全海域入海排污口整治,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任务目标。
重点任务方面,明确了深入开展排污口排查溯源、实施排污口分类整治、加强排污口监督管理等“三大类”“十小项”重点任务,创新提出了开展小清河流域排污口监测监控试点等一系列任务举措,实现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全覆盖。
保障措施方面,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公众监督四个方面,提出了强化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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