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健委三项工作确保《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落地落实

2022-10-09 11:08:1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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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8日讯(记者 赵家豪)今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卫生健康部门主要是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撤销等工作。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一直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坚持人民至、生命至上,切实发挥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撤销等工作,同时也扎实履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等法定职责,为确保饮用水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确保《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落地落实。

  加强学习、宣传等工作。将管理规定列入我委普法以及学法用法工作计划,组织系统内认真学习管理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工作。

  落实责任,履行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相关法定职责。进一步梳理卫生健康部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的相关职责,将相关职责分解落实到位,确保法定职责落地落实落细。

  加强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构建饮用水安全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饮用水安全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我委将指导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在认真履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中的相关职责基础上,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扎实做好供用水水质监测工作,配合积极推进监测监控信息数据共享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构建饮用水安全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

责任编辑:韩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