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至2020年山东累计资助学生(幼儿)5785万人次

2021-12-08 10: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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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8日讯 (记者 王丽雪)记者今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以下简称《标准》)出台,“学有所教”领域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服务内容。据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邢顺峰介绍,山东始终坚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底线要求,为做好“学有所教”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资助制度。目前,我省已经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其中,在学前教育阶段,设立政府助学金和免保教费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在普通高中阶段,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强化规范管理。自2017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编制工作,先后公布实施《山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学生资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其中,《学生资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是山东省教育领域的第一项地方标准,也是全国首项学生资助服务政府类标准。通过学生资助标准化建设构建起更加完善的资助管理工作体系,形成全省统一的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确保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金发放精准。
  加大财政投入。“十三五”时期,各级财政投入的学生资助资金增长幅度较大。2016至2020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学生资助金额累计295.99亿元,累计资助学生(幼儿)5785万人次。年资助金额从2016年的48.5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68.7亿元,增长41.65%。年资助学生(幼儿)从2016年的1069.9万人次,增长至2020年的1273.8万人次,增长19.06%。
  提升精准资助。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我省进一步扩大特殊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对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等四部门提供的10类特殊群体全部予以重点资助。同时,为保障学生资助资金科学核定、精准分配,今年我省探索破解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比例“一刀切”问题。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因素,差别化确定学生资助比例,进一步提高资助资金分配精准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责任编辑:鲁至波
新闻关键词:学生资助地方标准